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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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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体艺〔2002〕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根据2001年中小学音乐、美术课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我部对1989年颁布的中小学音乐、美术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教学器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学校音乐、美术器材配备工作,以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一、音乐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现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本目录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和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现实为主要依据,并希望通过目录的制定,有力地推动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三、本目录修订的主要方面是:
  
1.适当提高原有的标准,使之有利于提高选择二、三类方案学校的教学质量;
  
2.增加了现代科技产品与多媒体教学设备;
  
3.删减了部分不切合实际的内容;
  
4.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乐器的规格和要求。
  
四、本目录列出了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有的基本教学器材,作为指导各类小学配备音乐器材使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乐器。
  
五、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音乐课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暂时不够条件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
  
六、音乐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音乐教室,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暂时没有音乐教室的,按实际需要量配备。音乐教室多于一个的,亦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七、目录中学生自备乐器一定要在保证质量、卫生、安全的条件下配备。
  
八、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师自制教具材料、教学软件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九、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音乐教室设备
U99115 五线谱电教板 块 1 (1)
W40301 五线谱教学黑板 2m×1m 块 1 1 (1)
U0001 钢琴 台 1 1 (1)
电子琴或电钢琴 台 1 1 1
多媒体教学系统 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电视 套 1 1
D40201 收录机 立体声双卡 台 1
音响系统 CD、功放、音箱、卡座、卡拉OK功能等 套 1 1
G32001 音乐教学挂图 套 1 1 1
音乐教学用品柜 套 1 1 1
02 教师用教具
U00010 电子琴 61键 台 1 1 (1)
U00011 手风琴 80至120贝司 台 1 1 1
教材配套音像资料 套 1 1 1
音像教学资料 盘 100 80 60
音乐教学软件 套 1 1 电子读物、工具类等
自制教具材料 头饰、彩纸、彩绸、吹塑纸等 套 1 1 1
U99901 多用划线规 套 1 1 1
03 学生用乐器 台 (50) (25) (5)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电子琴
U00026 竖笛 高音、中音 支 学生自配(1/生)
U00027 口琴 支 学生自配(1/生)
口风琴 台 学生自配(1/生)
成套打击乐器 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套 1 1 1
U00107 小锣 个 1 1 1
U00114 大锣 个 1 1 1
U00108 小堂鼓 个 1 1 1
U00109 小钹 付 1 1 1
小军鼓 面 1 1
大军鼓 面 1 1
U00024 铝板琴 低音、中音、高音 套 1 1 (1)
木琴 个 1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一、音乐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现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本目录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和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现实为主要依据,并希望通过目录的制定,有力地推动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三、本目录修订的主要方面是:
  
1.适当提高原有的标准,使之有利于提高选择二、三类方案学校的教学质量;
  
2.增加了现代科技产品与多媒体教学设备;
  
3.删减了部分不切合实际的内容;
  
4.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乐器的规格和要求。
  
四、本目录列出了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有的基本教学器材,作为指导各类初级中学配备音乐器材使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乐器。
  
五、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音乐课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暂时不够条件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
  
六、音乐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音乐教室,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暂时没有音乐教室的,按实际需要量配备。音乐教室多于一个的,亦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七、目录中学生自备乐器一定要在保证质量、卫生、安全的条件下配备。
  
八、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教学软件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九、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音乐教室设备
U99115 五线谱电教板 块 1 (1)
W40301 五线谱教学黑板 2m×1m 块 1 1 (1)
U00001 钢琴 台 1 1 (1)
电钢琴或电子琴 台 (1) (1) 1
多媒体教学系统 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电视 套 1 1
D40201 收录机 立体声双卡 台 1
音响系统 CD、功放、音箱、卡座、卡拉OK功能等 套 1 1
G32001 音乐教学挂图 套 1 1 1
音乐教学用品柜 套 1 1 1
02 教师用教具
U00010 电子琴 61键 台 1 1 (1)
U00011 手风琴 120贝司 台 1 1 1
教材配套音像资料 套 1 1 1
音像教学资料 盘 150 130 100
音乐教学软件 套 1 1 电子读物、工具类等
U99901 多用划线规 套 1 1 1
03 学生用乐器
电子琴 台 (50) (25) (5)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U00026 竖笛 高音、中音、低音 支 学生自配
U00027 口琴 支 学生自配
吉它 把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成套打击乐器 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套 1 1 1
U00107 小锣 个 1 1 1
U00114 大锣 个 1 1 1
U00108 小堂鼓 个 1 1 1
U00109 小钹 付 1 1 1
大钹 付 1 1 1
小军鼓 面 1 1 (1)
大军鼓 面 1 1 (1)
爵士鼓(架子鼓) 套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修订说明

  一、美术课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的艺术课程,是对学生进行美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对于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美术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2001-2010)》,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基础上修订此目录。
  
二、本目录是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稿)的要求,并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编写的,旨在指导中小学配备美术器材。配备必要的美术器材是有效地实施美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学校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将其作为督导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分别适应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按第二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可按第三种方案配备。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学校应尽可能提高美术器材配备的规格和档次。
  
四、美术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美术教室设定的,暂时没有美术教室的可按实际需要量配备。多于一个美术教室的学校,也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五、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影像资料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六、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美术教室设备
W20102 衬布 块 32 16 4
W20103 遮光窗帘 块 4 4 4
W20105 写生凳 个 50 50 50
W20106 写生灯 只 4 4 (2)
W20107 工作台 个 8 6
W20108 美术教学用品柜 个 4 2 1
W40102 磁性白黑板 块 1 1 (1)
G33001 小学美术教学挂图 套 2 1 1
W20203 写生画板 45×32(cm)或60×45(cm) 块 55 55 55
拉坯机 个 6 (6)
电窑 1 (1)
泥板机 1 (1)
炼泥机 1 (1)
云台 15 (15)
02 教具(教师用)
W20201 写生画箱 只 1 1 (1)
W20211 写生教具(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W20215 写生教具(2) 几何形体 套 1 1 1
W20202 画架 个 1 1 1
W20203 画板 2#图板 块 1 1 1
J88404 绘图仪器 套 1 1 1
W46011 大圆规 把 1 1 (1)
J88402 丁字尺 只 1 1 1
W46001 三角板 付 1 1 (1)
W20212 版画工具 套 1 1 (1)
W20213 绘画工具 套 1 1 1
W20501 泥工工具 雕塑刀等 套 1 1 1
W20214 制作工具 套 1 1 1
03 学具(学生用)
W20303 美术学具 套
C18006 美术课配套材料 套 根据教材规定所需的材料配备
04 电教器材
D10002 幻灯机 135 台 1 1 (1)
D30010 银幕 块 1 1 (1)
D20001 照相机 135 架 1 1 (1)
影像资料 幻灯、投影片,录(音)像带、光盘 1 1 (1)
D60001 录像机 台 1 1 (1)
D50002 彩色电视机 34寸 台 1 1 (1)
实物投影仪 台 1 (1) (1)
电脑 台 1 1
DVD影碟机 台 1 1 (1)
数码相机 台 1 (1)
05 美术教学网络系统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修订说明

  一、美术课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的艺术课程,是对学生进行美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对于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美术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2001-2010)》,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基础上修订此目录。
  
二、本目录是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稿)的要求,并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编写的,旨在指导中小学配备美术器材。配备必要的美术器材是有效地实施美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学校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将其作为督导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分别适应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按第二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可按第三种方案配备。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学校应尽可能提高美术器材配备的规格和档次。
  
四、美术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美术教室设定的,暂时没有美术教室的可按实际需要量配备。多于一个美术教室的学校,也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五、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影像资料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六、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美术教室设备
W20102 衬布 块 32 16 8
W20103 遮光窗帘 块 4 4 4
W20105 写生凳 个 50 50 50
W20106 写生灯 只 4 4 (2)
W20107 工作台 80×180(cm) 个 8 6 (6)
W20108 美术教学用品柜 个 6 4 2
W20109 静物台 个 4 4 (4)
W40102 磁性白黑板 块 1 1 1
G33001 初中美术教学挂图 套 2 1 1
W20203 写生画板 45×32(cm)或60×45(cm) 块 55 55 55
02 教具(教师用)
W20201 写生画箱 只 1 1 1
W20211 写生教具(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W20215 写生教具(2) 几何形体 套 1 1 1
W20216 写生教具(3) 陶器、禽鸟标本等写生用品 套 1 1 1
W20202 画架 个 1 1 1
W20203 画板 2#图板 块 1 1 1
J88404 绘图仪器 套 1 1 1
J88402 丁字尺 只 1 1 1
J88413 直尺 只 1 1 1
J88405 曲线板 块 1 1 1
J88403 三角板 付 1 1 1
W46011 大圆规 个 1 1 1
W46001 大三角板 付 1 1 1
W20212 版画工具 套 1 1 (1)
W20213 绘画工具 套 1 1 1
W20501 泥工工具 刻刀等 套 1 1 1
W20214 制作工具 纸工、木工、金工工具等 套 1 1 1
03 学具(学生用)
W20303 美术学具盒 套 必配 选配
美术课配套材料 根据教材规定所需的材料配备
04 电教器材
D10002 幻灯机 135 台 1 1 (1)
D00001 投影器 台 1 1 (1)
D30010 银幕 块 1 1 (1)
D50002 彩色电视机 34寸 台 1 1 (1)
D60001 录像机 台 1 1 (1)
D20001 照像机 架 1 1 (1)
D20813 影像资料 幻灯、投影片、录(音)像带、光盘 1 1 (1)
数码相机 架 1 (1)
DVD影碟机 台 1 1 (1)
电脑 台 1 1 (1)
05 美术教学网络系统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一九八五年文化合作计划

中国政府 苏联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一九八五年文化合作计划


(签订日期1985年6月16日 生效日期1985年6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本着发展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加强两国文化合作的愿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一九五六年七月五日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制定此一九八五年文化合作计划。

  第一条 中国文化部接待,苏联文化部派出:
  芭蕾舞艺术家小组(不超过四十人),九月,为期十六天。
  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民间合唱团(七十人),十二月,为期十六天。
  苏联造型艺术展览,随展三人,十月,为期不超过六十天。
  一名指挥和一名钢琴家,与中国交响乐队合作演出,十一月,为期十六天。
  戏剧工作者代表团(五人),九月,为期九天。
  舞蹈艺术工作者代表团(四人),十二月,为期十六天。

  第二条 中国文化部派出,苏联文化部接待:
  中国甘肃省歌舞团(九十五人),九月,为期三周。
  中国工艺美术展览,随展三人,十一月,为期不超过六十天。
  一名指挥和一名单独表演家(钢琴家或小提琴家),与苏联交响乐队合作演出,十二月,为期十六天。
  中国文化部教育局代表团(五人),十月,为期九天。
  舞蹈艺术工作者代表团(四人),十一月,为期十六天。

  第三条 中国文化部接待,苏联国家出版、印刷和图书贸易委员会派出,苏联国家出版、印刷和图书贸易委员会代表团(三人),八月,为期九天。
  中国文化部派出,苏联国家出版、印刷和图书贸易委员会接待,《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代表团(三人),十月,为期九天。

  第四条 中国文化部接待,苏联国家电影委员会派出,苏联电影工作者代表团(不超过四人),十一月至十二月,为期十六天。
  中国文化部派出,苏联国家电影委员会接待,中国电影工作者代表团(不超过四人),十一月至十二月,为期十六天。

  第五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接待,苏联美术家协会派出,苏联美术家(包括雕塑家)代表团(三人),十一月,为期十六天。

  第六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派出,全俄戏剧协会接待,中国剧作家和戏剧工作者小组(四人),十月,为期十六天。

  第七条 中国作家协会接待,苏联作家协会派出,苏联作家代表团(四人),十月,为期十六天。
  中国作家协会派出,苏联作家协会接待,中国作家代表团(四人),十一月,为期十六天。

  第八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接待,苏联作曲家协会派出,苏联作曲家和音乐家代表团(四人),十月,为期十六天。

  第九条 派遣方应将派遣人员的简况、访问要求事先通知接待方,并告知是否需要翻译人员。
  派遣方在得到答复后至少在访问开始前二十天,告知抵达日期、入境地点和所乘交通工具。
  在执行本计划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希望对计划的某些项目作出非实质性的修改,应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条 派遣方负担代表团、艺术团、随展人员至对方首都的往返旅费以及有关道具、展品往返对方首都的运输费。
  接待方负担代表团、艺术团、随展人员的食、宿、交通、文娱活动,必要的医疗费及道具、展品的运输费,同组织展出和演出有关的费用,印制宣传广告材料、目录、节目单,并提供展出和演出场地。接待方应保证展品在其国内的完整无损并及时归还派遣方。

  第十一条 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计划于一九八五年六月十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俄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
    代   表              代   表
    吕 志 先              谢尔巴科夫
    (签字)               (签字)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

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计量法》,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规定,认真履行承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职能,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保证电能的公平交易,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现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计量法律、法规加强对电能表以及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工作。依法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开展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并加强对经授权执行强制检定技术机构的日常监督。要发挥电力部门计量技术机构现有检定电能表的技术力量,避免重复建设。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经授权执行电能表强制检定的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员证。原电力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电能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员证继续有效,到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查换证。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在用电能表的计量监督,对因电能计量引起的纠纷,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五、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管理的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计量监督管理,由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上述办法执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