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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国营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奖惩办法

时间:2024-07-22 18:09:4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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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国营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奖惩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地方国营企业全面整顿验收奖惩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了鼓励企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2]2号文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具体部署,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改善企业素质,加快企业全面整顿的步伐,特制订如下奖惩试行办法:
一、凡在各地区、各部门企业整顿规划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完成“五项工作”,验收合格,发给“验收合格证”的企业,实行以下奖励办法:
1.对在整顿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除登光荣榜或通报表扬等荣誉鼓励以外,并可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省级主管部门、地县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在不突破核定的奖金总额的前提下,发给一定的一次性资金,但企业不得按人平均发放。
2.对在整顿中贡献突出,企业素质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领导干部,可由企业“职代会”建议,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给予记功、表彰及晋升工资一级(列入企业百分之一晋级名额之内),并填写记功、表彰及晋级的事迹登记表载入档案。
二、在各地区、各部门企业整顿规划规定的验收时间之内,不能按照按质完成“五项工作”,到期验收不合格,限期在三个月内进行补课整顿的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在补课期间实行以下惩罚办法:
1.全厂按核定的奖金水平减发百分之二十的奖金。
2.厂级领导干部停发奖金。
3.停止厂长当年行使百分之一的晋级权。
三、对一次限期整顿仍不合格,须再次限期整顿或停产整顿的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在再次补课期间实行以下惩罚办法:
1.停发全厂奖金。
2.停止厂长当年行使百分之一的晋级权。
3.对无法搞好企业整顿和办好企业的书记、厂长,应自动向主管部门申请辞职或就地免职,并不得调到其他单位任同等及现职以上职务。
四、经过整顿验收合格的企业,如有严重“回潮”,应限期在三个月内搞好巩固性的整顿,停止执行第一条规定的各项奖励,并执行第二条规定的各项惩罚办法;如到期仍未恢复和达到验收标准,由颁发“验收合格证”的单位吊销合格证并执行第三条规定的各项惩罚办法。
五、第一批整顿已验收合格的企业,经颁发合格证的部门批准,按本办法执行;尚未验收的企业,由各地区、各部门纳入一九八三年整顿规划,按上述规定实行奖励或惩罚。
六、本办法适用于国营工业、交通、建筑、财贸、农垦、农牧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由主管部门制订具体的整顿验收奖惩办法。



1983年11月22日
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情况分析

王瑜


  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成为一项新的职业。知识产权行业就业情况怎样?进入这个行业有哪些要求……笔者进行专项调研。笔者选择一家著名的人才招聘网站:中华英才网(http://www.chinahr.com/index.htm),从中截取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工作职位进行样本分析。2010年9月14日将近中午时在中华英才网的主页左上搜索职位栏目选择“职位”,再输入关键词“知识产权”进行检索,结果显示1292条。每页20条,截取前10页总共200个招聘信息(最终分析的数据只有199条,因未知原因缺失1条信息)。将每条招聘信息中的各项要求等分别作为一个参数输入Excel表格,运用Excel的筛选功能和运算功能进行数据分析,得出以下分析结论。
备注:
1.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比较多,还可以通过其他关键词检索出更多的职位。
2.每条信息招聘的人数没有进行准确统计,有的职位招聘人数多达10人,因此199条信息实际招聘人数比199应当会多很多。
发布时间
199条信息,9月份发布的有180个,其中9月13日发布52条,9月14日发布81条,2010年8月份发布的只有11条,还有极个别信息在其他月份发布。各时间段发布职位比例如图1:

图1
由于只截取了前10页材料,只有199条信息,数据有些不足。90%以上信息在9月上半个月发布,9月13日、14日两天比较密集发布了133个知识产权工作职位,由此可以看出近期知识产权行业人才需求较为旺盛。
发布单位
199条信息分别由112家单位发布,其中猎头公司发布15条,环球互易资讯集团各地分公司共发布19条,几家代理公司发布较多职位,其余大部分公司基本发布1-2条信息。
1.发布单位
112家单位其中包括代理公司26家,发布信息66条,律师事务所7家,发布信息9条,企业78家,发布信息109条,猎头公司发布15条信息全部为企业招聘,将其发布的信息列入企业中。其各自发布信息比例如图2:

图2
从图2可以看出企业已经取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成为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需求方,已经超过 6成。
2.企业规模
发布消息的78家企业有6家是上市公司,发布11条信息,有9家较大型的国有企业,发布了9条信息,外资企业有29家,发布31条信息。从企业规模来看,这些企业根据网站格式自行选择规模为:1-49人,50-99人,100-499人,500-999人,1000人以上五个档次。1-49人的小型企业只有3家,发布8条信息;50-99人的中小型企业11家,发布12条消息;100-499人的中型企业23家,发布24条消息;500-999人的大中型企业10家,发布11条消息;10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有31家,发布54条信息。各种规模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数量比例如图3:

图3
从图3可以看出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最大的是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型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企业已经呈现多元化,无论大型企业还是小企业都有需求,人数在49人以下的3家小型企业竟然发布了8条信息。
备注:为了方便描述,企业规模未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划分。
3.所在城市
发布的招聘信息的企业全部分布在发达地区的大型城市,其中北京的有102个,在广东的31个,江苏省8个,浙江省8个,其他地方35个。地区分布图如图4:

图4
从图4可以看出北京的企业占56%,这可能与检索数据的网站在北京有关,并不能以此推断北京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最多。
职位要求
1.工作岗位
184条(不计算猎头15条信息,下同)招聘信息中,招聘的岗位名称有几十个,为了便于分析,根据发信息企业的岗位描述归为5个大类:知识产权管理(含部门主管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知识产权战略(包含战略规划及要求较高的职位),知识产权代理(含代理公司及企业专利撰写、查询、分析等职位),知识产权保护(含律师、侵权调查、企业法务等职位),业务销售(主要是代理公司的业务人员)。其中知识产权管理有57条信息,知识产权战略13条信息,知识产权代理45条信息,知识产权保护41条信息,业务销售28条信息,各职位分布如图5:

图5
从图5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工作主要集中在管理、申请(代理)、保护三个方面。
※:企业对知识产权岗位要求比较杂,难以像代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那样可以明确将岗位进行分类,因其要求的综合性,将部分岗位归类为知识产权管理。
2.学历要求
从184条信息对学历的要求并不一样,从高中到博士都有,其中只要求高中学历的有26条信息,要求大专学历的49条,要求本科学历的96条,要求硕士学历的12条,要求具有博士学历的1条。具体分布如图6。

图6
从图6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学历要求并不高,主要以本科为主,硕士、博士高学历只有不到7%,而大专及大专以下的比例占到了41%,比其他职业对学历的要求要宽容。
备注:1.高中、中专、技校和不限学历全部修正为高中学历。
2.数据中对学历的要求与具体的职位不一致的,按照具体要求进行了修正。
3.工作经验
184条信息对工作经验不限的有49条信息,只要求1至2年工作经验的有72条信息,要求3-5年工作经验的职位有57条,要求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位有6条。具体如图7

图7
  我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更应该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一、 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

审判公开是以公开审理案件为核心内容的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各重要环节的依法公开,是对宪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的具体落实,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本质的重要体现,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加强审判公开工作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迫切需要。

二、 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在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应当严格严格履行,要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审判活动以及知晓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分开范围,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2、全面及时公开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开开庭(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案件除外)、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审判等;相关案件应在法律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快速、完整及时的公开审判,法律没有规定公开时限,也应该在合理时间快速、完整地依法公开审理相关信息。

三、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

1、对当事人起诉材料、手续不全的,要尽量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手续,必要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告知,能够当场补齐的,立案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补齐。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人民法院应当设置宣传栏、公告板、大屏幕显示等,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网站等方便查阅的形式,对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立案条件、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审判程序、案件审判、执行管理流程等事项均应公开。

3、提高当庭审判比率,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委托宣判的,应当在裁判文书签发或收到委托宣判时允许旁听,宣判后立即送达法律文书。

4、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案件,可以有计划的通过相关组织安排群众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这样能够增进社会各届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起到了监督的作用。通过完善、规范审判公开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的同时,更能够维护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使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得到保护。

【作者】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冯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