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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奖励的若干规定(试行)

时间:2024-06-30 23:53:2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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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奖励的若干规定(试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奖励的若干规定(试行)

浙高法〔2008〕282号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作用突出的下列单位(部门)和个人,可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1.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

2.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活动的;

3.积极协助法院有效化解矛盾或避免突发事件的;

4.其他协助执行工作行为的。


第二条 对协助执行的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年终集中评奖或一案一奖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对需要奖励的情况及理由由执行局提出,报院长审批决定。

第四条 物质奖励金额按以下标准掌握:

协助执行的个人根据情况每次奖励一般不超过300元;

协助执行的单位(部门)根据情况每次奖励一般不超过3000元;


协助执行作用特别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奖励标准由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条 精神奖励可采取颁发证书、奖状,通报表彰等方式。

第六条 协助执行奖励的经费在各级法院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本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现行行政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现行行政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0〕5号 2000年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国以来,国务院曾多次对行政法规进行过清理,最后一次是1994年进行
的全面清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社会经
济、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
况,现行行政法规中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
政法规所代替,有些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等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的统一与尊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清理的范围是本通知所附目录所列行政法规,不包括国务院的规范性
文件。
二、纳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行政法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或者已修改的法律、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
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明令废止;
(二)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明令废止;
(三)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予以宣布;
(四)法律、行政法规已明令废止的,统一公布。
除上述四种情形外,对需要修订的行政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抓紧修改。
三、这次清理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室具体承办。请你们对本通知所附目录所列行
政法规逐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填写在清理意见表上,于3月底前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附件:1、行政法规清理意见表(略)
2、现行行政法规目录(略)

财政部关于中央民航和旅游企业特定短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民航和旅游企业特定短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5月13日 财企〔2003〕150号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非典”疫情对我国部分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为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对中央民航和旅游企业的短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短期贷款贴息对象、额度和期限
1、短期贷款贴息对象为中央大型民航和旅游企业。
2、贴息贷款额度,根据企业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发生的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费用、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的短期贷款数额确定。
3、短期贷款贴息期限为5个月。
二、企业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2002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情况,200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200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等。
2、短期贷款合同、相关借款凭据以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三、短期贷款贴息的审核
短期贷款的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贴息期限为5个月。对借款单位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四、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对短期贷款贴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贴息贷款用途、挪作他用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
五、地方财政部门可视“非典”对当地民航、旅游等企业的影响情况,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并报财政部备案。